113學年度第1學期 學碩士班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 公告(10/3-10/11止)

  • 2024-10-01
  • 何慧君
一、本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資格:
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第三條規定辦理。 
(一)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之依據,亦得為更嚴格之規定。
(二) 因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學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二、申請文件
(一)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
(二)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1份
(三) 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
(四) 研究計畫
(五) 個人資料表
(六)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時間:113/10/3-10/11止
申請辦法:備妥規定資料至網媒所218辦公室何小姐提出申請。

*備註:除書面審查外必要時會通知口試;符合口試名單於11/1(五) 14時公布於本所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口試時間:11/7(星期四)。

相關獎學金訊息
114學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設有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國科會甄選」全國名額計400名,將於113年10月在國科會網站受理申請,請務必留意相關獎學金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