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 課程/行政助教申請 (2/16截止)

  • 2024-02-01
  • 洪偲庭
為配合電資學院及教發中心推動助教研習認證制度,藉以提升課程助教之專業知識與技能。自108學年度起,欲擔任本系所之課程/行政助教者,皆須全程參加教發中心或電資學院主(協)辦之教學助理認證研習會(簡稱TA研習),並取得教學助理基本資格認證始得聘用擔任課程/行政助教詳見公告訊息

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課程助教/行政助理)津貼

(一)教學助理津貼(A類):協助課程教學。
(二)行政助理津貼(B類):協助學群特定事務。
說明:協助課程教學或協助學群特定事務之勞務報酬。

申請資格:除在職生、陸生外皆可申請。(研究生對課程有興趣者且符合授課教師需求,惟錄用與否由授課教師決定。)
*僑生、外籍生須具備工作證且有效期間須包含聘僱期間。有關申請資訊,僑生可查詢學務處僑陸組網頁;外籍生可查詢國際處網頁。
核發金額:每月$7,200元(核發四個月),共計$28,800元。
核發期間:113年3月 至 113年6月。
※注意事項:研究生在學期間,如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及受領本獎勵金。

申請程序:113/2/1(一)~2/16(五)前進入研究生獎勵金/課程助教申請系統(https://ta.csie.ntu.edu.tw/ta),以工作站帳號(CSIE e-mail帳號)登入;若尚未取得工作站帳號,請逕洽217助教(217ta@csie.ntu.edu.tw)建立帳號。
系統登入後點選課程助教申請書並填寫資料,勾選是否具有認證資格於申請書下方選填欲擔任課程助教之志願順序後,線上送出申請即完成。

※重要提醒:
1.申請截止後將由授課老師決定課程助教人選,並另行通知繳交相關文件辦理聘僱手續。未依公告期限繳交相關文件衍生問題或損失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2.課堂助教人數由加退選後修課人數決定,人選由授課教師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