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資格:
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第三條規定辦理。
(一)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之依據,亦得為更嚴格之規定。
(二) 因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學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二、申請文件:
(一)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
(二)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1份
(三) 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
(四) 研究計畫
(五) 個人資料表
(六)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者請備妥以上資料於4/15(一)前,交至網媒所218辦公室 洪偲庭小姐收。
*備註:除書面審查外必要時會通知口試;符合口試名單於4/29(五) 14時公布於本所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口試時間:5/2(星期四)。
相關獎學金訊息
一、本校訂有「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承辦人:研發處蔡姝沛小姐,電話:(02)3366-6632。詳情請參閱:https://ord.ntu.edu.tw/w/ordntu/GW_20072012180521920
二、另113學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設有博士生研究獎學金,本校獲「國科會核配」1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