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下列各期限內繳交相關文件至R218所辦公
一. 申請類別:
1. 勞僱型兼任助理(課程助教/行政助理)津
辦理截止日期:109年9月21日(一)
說 明:協助課程教學或協助學群特定事務之勞務報酬
申請資格:研究生對課程有興趣者,且
除在職生、陸生外皆可申請。
如符合授課教師需求皆可申請,惟錄用與否由授課教師決定。
研究生在學期間,如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
不得申請及受領本獎勵金。
僑生、外籍生須具備工作證。
有關申請資訊,僑生可查詢學務處僑陸組網頁;
核發金額:7200/月,共四個月。
核發期間:109年10月 至 110年1月。
重要提醒:課程助教/行政助理開始工作前須完成聘僱程序;
未依公告期限繳交相關文件衍生問題或損失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2. 研究生獎勵金─獎助金
辦理截止日期:109年9月30日(三)
說 明:補助個人研究之用,不具負擔,非為勞務報酬。
申請資格:除在職生、陸生外皆可申請。
研究生在學期間,如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
不得申請及受領本獎勵金。
核發金額:學期結束前公告於本所公佈欄。
二. 申請程序:《所有表單請採雙面列印》
1. 申請獎勵金及課程助教者,皆須登錄網址:https:/
n 請使用系上工作站帳號(CSIE e-mail帳號)登入。
n 如尚無系上工作站帳號,請逕洽R217助教(217ta
n 課堂助教人數由加退選後修課人數決定,
2. 申請獎助金者,請由申請系統內列印『獎勵金申請書』
『新生』或『變更薪轉戶的同學』
三. 相關法規:
1.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
2.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
尚未參加TA認證研習的同學,請密切注意教發中心舉辦的相關資訊。
每月結束,請繳交出勤紀錄表至所辦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