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1學期核准出國修課學生回國後成績登錄已開放作業,有關登錄事宜敬請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105年6月17日修正通過之學則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八條之一辦理。
第一項 自一○一學年度起,學生經本校核准出國修課者,出國之學期至少應修習二科或六學分,並依國外學校原始成績證明登錄全部修習科目於本校歷年成績表。其學分是否採認計入畢業應修學分數及採認學分數多寡,由學生就讀學系審核後,送教務處核定,但其成績不計入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亦不計入畢業成績。
第二項 參與境外雙聯學位學生及暑期出國學生,其於境外所修習課程、學分、成績,除須採計為本校課程方能畢業外,其餘課程得不須登錄於本校歷年成績表。
第五項 學生修課期滿回國兩個月內未提出任何成績證明或於國外學校修課未達最低應修學分者,於歷年成績表註記:「出國期間於國外學校修課不符本校規定」。但有特殊情形經教務長核定者不在此限。
二、依上開規定本校學生出國交換於108學年第1學期回國者請注意下列事項:
三、學生回國後應於兩個月內,主動至「交換生國外成績登錄」系統上網登錄成績,並將英文成績單正本書寫上學號、姓名送交所屬學系作業(如科目要採計為畢業學分,同時應提供授課大綱及時數)。網址: https://if190.aca.ntu.edu.tw/exstuapp/loginr.asp 。
四、成績登錄限用英文輸入,故請同學交換期滿回國時,務必確定可取得所修課程之英文成績單,以利辦理後續作業。如有困難,請向薦送單位(國際事務處或院所國際事務室)尋求協助。
五、成績登錄時請注意:不論採計與否,登錄的『科目名稱』(含字母大小寫)、『學分』(請注意成績單上學分名稱選擇,如Units-Credits-ECTS-WGT)及『成績』(不論樣式如何),都應與英文成績單完全相同,並應登錄所有修習之科目。
六、境外雙聯學位學生及暑期出國學生,除須採計為本校課程方能畢業外,其餘課程得不登錄。
七、有「英文成績單正本」再「送出申請」,如英文成績單尚未收到,可先上網登記,但請勿「送出」,因未收到「英文成績單正本」系辦也無法作業。
八、登錄作業依學生所屬單位分屬不同流程,系統上可確定申請件流向:
a.學士班:學生申請→國際事務處(校級交換生)→共教中心(採計為通識課程者)→學系→課務組(申請採計學分者)→所屬教務單位
b.研究生(校總區):學生申請→國際事務處(校級交換生)→學系→研教組
c.研究生(醫教):學生申請→國際事務處(校級交換生)→學系→醫教組
九、成績登錄依學生需求分為採計、不採計(為畢業學分)2種,擬於本學期(108學年第1學期)畢業且所修習課程不影響畢業者可先行辦理離校,待收到成績單後再上網登錄,但已辦理離校學生不得再申請採計;如所修習課程會影響畢業者,一定要先上網登錄成績,且待確定採計流程完成並符合畢業資格始可領取證書,本項作業應於下學期開學前完成,方得列為108學年第1學期畢業生。
十、如登錄科目欲採計為通識者,請上傳英文成績單及該科目之修課大綱的PDF檔,以利共教中心審核。
十一、如未主動登錄,歷年成績表將依學則第19條之一及第78條之一第五項規定註記:「出國期間於國外學校修課不符本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