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勵金&服務學習申請作業」開始受理,申請者請詳閱以下資訊:
申請方式:請登錄『國立台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研究生獎勵金與服務學習申請系統』http://www.csie.ntu.edu.tw/esystem/ta/index.php (系統操作說明請見最下方內文)
「服務學習研究生」申請對象:碩士班一般生、博士班一般生(註1)
申請資格:符合授課教師需求,有意願協助教師批改程式、作業或協助實習
研究生若對課程有興趣皆可上網申請,資格符合與否由授課教師做成決定。
「獎勵金」申請對象:碩士班一般生、博士班一般生(註1)
上網登記時間:104年2月5日(四)至104年3月2日(一)
研究生前學年(期)學業成績不佳、協助系所事務不力、或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獎勵金。
上網登記申請後,請列印申請表並請指導教授簽名。
相關法規請見附加檔案。(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國立臺灣大學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學群研究生獎勵金施行細則)
103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勵金預支說明請見註2。
『國立台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研究生獎勵金與服務學習申請系統』系統操作說明:
1. 請使用系上工作站帳號登入。(CSIE e-mail帳號)
2. 若您尚無系上工作站帳號,請逕洽R217助教(217ta@csie.ntu.edu.tw),建立本網頁之帳號/密碼。
3. 申請獎勵金者,請至『填寫獎勵金/服務學習申請書』登錄相關資料,並選擇『列印獎勵金與服務學習申請書』。
4. 申請服務學習研究生者,請至『觀看課程清單』中,查詢所有課程及內容需求,進入『填寫獎勵金/服務學習申請書』填寫相關資料及服務學習志願順序。
5. 無論申請獎勵金或服務學習研究生,皆須列印『獎勵金/服務學習申請書』並請指導教授核簽後,在3月2日前繳交至R218所辦公室即完成申請手續。(2/14至2/23為春節假期)
6.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所辦,感謝您的配合與協助。
※註1:依現行之「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獎勵金獎勵對象員額不含在職專班及在職生。
※註2:因應學生訴求,暫依前一學期經費額度之1/6為上限,於經費核撥前(2、8、9月)先行報支部分獎勵金約1000元,經費核撥後再補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