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勵金申請作業」開放申請(114/04/01-04/30)

  • 2025-03-31
  • 何慧君
申請期限:114/04/01~114/04/30 (逾期恕不受理
明:補助個人研究之用,不具負擔,非為勞務報酬。
申請資格:在職生、陸生外皆可申請
研究生在學期間,如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及受領本獎勵金。 
核發金額:每學期經費確定後系網頁公告。
核發期間:每學期結束前核發,核發時所網頁公告。


申請程序

請登入學群系統https://www.csie.ntu.edu.tw/esystem/ta/鍵入資料、或填寫附檔獎勵金申請書並經指導教授簽核(電子簽名亦可)11/04()繳交至網媒所218辦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新生』或『變更熟轉戶的同學』務必於申請書背面附上所需資料:
1.
郵局或銀行之存摺影本(僅限郵局、華南時玉山)
      *使用玉山或華南帳戶者,請在局號:填寫銀行名稱、帳號:填寫銀行帳號,並請於申請書背面附上銀行存摺影本。
2.   
學生證正面影本
3.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國外學生請提供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如有疑問請洽網媒所218辦公室 何慧君小姐(anitaho@csie.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