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學生利他獎暨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團體獎項】申請(4/22截止)

  • 2024-03-05
  • 洪偲庭
一、國立臺灣大學電資學院112學年度「學生利他獎」申請:
凡本院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具有下列各項具體事蹟之一者,得經本院專任教師、系所主管、社團或學生自治團體推薦,或學生自行向本院提出申請,經本院評審委員會評議為本獎項之受獎人:
一、熱心公益活動,關懷社會、協助推動社會革新,表現優異。 
二、發揮互助精神、友愛照護同學。 
三、帶動良好風氣,足為青年典範。 
四、其他優秀利他事蹟,足為同學楷模者。

詳細規定及申請表可逕至電資學院網頁-電資學院學生利他獎參閱。
https://eecs.ntu.edu.tw/zh_tw/Studentinformation/stu3


二、國立臺灣大學電資學院112學年度「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團體獎項】」申請:
學生社會奉獻獎(團體)推薦表、附表1及附表2,請至生活輔導組網頁「學生楷模表單下載」。
https://advisory.ntu.edu.tw/CMS/DownloadCategory?guid=7510434f-5e0d-4346-9c23-603bd3bb7748&pageId=223

以上需申請同學請於4/22(一)前備妥相關資料之紙本及電子檔(須為可編輯之檔案或圖檔)送至網媒所218辦公室 洪偲庭小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