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 研究生獎勵金 開放申請 (4/1截止)

  • 2024-03-05
  • 洪偲庭
申請期限:113/3/6~113/4/1 (逾期恕不受理) 
明:補助個人研究之用,不具負擔,非為勞務報酬。
申請資格:除在職生、陸生外皆可申請
研究生在學期間,如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及受領本獎勵金。 
核發金額:每學期經費確定後系網頁公告。
核發期間:每學期結束前核發,核發時系網頁公告。


申請程序
填寫附檔獎勵金申請書並經指導教授簽核(電子簽名亦可),4/1(一)前繳交至網媒所218辦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新生』或『變更薪轉戶的同學』務必依申請書背面附上所需資料:

1.郵局或銀行之存摺影本(僅限郵局、華南或玉山)
*使用玉山或華南帳戶者,請在局號:填寫銀行名稱,帳號:填寫銀行帳號,並請於申請書背面附上銀行存摺影本
2.學生證正面影本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國外學生請提供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如有疑問請洽網媒所218辦公室 洪偲庭小姐(sitinghong@csie.ntu.edu.tw)